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要求,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四部分内容。一是目标任务。完成省下达1456户存量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二是补助对象与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三是改造方式和时限。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2019年10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四是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流程进行层层审核的。县级政府督促乡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三、《方案》的政策亮点
优先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较全省提前一个月完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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