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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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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8
【政策解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8 08:32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皖农能〔2020〕1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主要内容和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我省是农业大省,用于发展沼气的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丰富。发展农村沼气,可以有效促进乡村生态宜居、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把“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并要求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完善乡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这对农村沼气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为推动我省农村沼气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等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发展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各地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等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指导。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规模化发展为方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沼气工程作为乡村发展重要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沼气工程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循环农业枢纽等多种功能,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城乡有机废弃物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规模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推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构建农业、环保、能源以及用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三、起草过程

2019年下半年,省农业农村厅农村能源总站组织调研组赴全省各地典型地区调研农村沼气发展情况。2020年1月,起草了《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初稿,组织召开由市县农村能源部门、科研院校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农村沼气工作座谈会,对《指导意见》初稿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听取各方意见。期间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各市县农村能源部门、部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2020年12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印发。

四、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从助力乡村振兴的三个方面阐述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中远期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以农村沼气建设、“三沼”产品利用、产业化发展、科技创新、监督管理五个方面为重点建设任务进行阐述。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选择条件适宜的区域,开展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综合效益高的规模化沼气项目建设试点和绿色循环农业试点,形成多种沼气发展典型模式和多元建设模式,探索建立沼气全产业链支持保障政策体系。到2035年,全省建成一大批规模适度、覆盖广泛、运行良好的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城乡沼气、生物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沼气产品高质高效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沼气相关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在处理城乡有机废弃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优质清洁能源、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是立足发展条件和现实需求,大力发展沼气工程。要以现实有需求、原料有保障、企业有盈利为建设前提条件,适应有机废弃物处理需求、城乡生产生活及经营用能需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需求、周边实际需求等,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确保建成后持续有效运营、稳定发挥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三沼”产品利用,提升沼气工程综合效益。大力推动沼气产品的高值化利用,推进沼渣沼液的高效利用,提高沼肥利用效益。

三是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系统观念,以全产业链思维总体设计、统筹谋划沼气及关联产业发展布局。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沼气发展支撑能力。打造农村沼气产学研推交流合作平台,集中科研资源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加快农村沼气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指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沼气工程建管水平。制定实施覆盖沼气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完善沼气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三级责任制。

(三)创新举措

《指导意见》的创新举措体现在:一是加强发展农村沼气各项政策的支持。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现有政策要认真落实到位,涉及沼气发展相关政策要积极协调推进,对未有的创新政策要探索和完善。二是紧贴当前发展形势。将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与我省农村沼气发展相结合,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我省沼气发展提出了方向和目标。三是明确了建设条件和发展原则。明确了沼气的建设条件和规模,要坚持需求导向、企业盈利、持续发展,统筹考虑原料保障、沼气利用、沼肥开发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确定规模。要坚持沼气工程建设与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沼气发展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农业农村部门内设的各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二是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并探索完善财政、税收、补贴等相关政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和稳定农村沼气管理机构,加强农村沼气工作队伍力量。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典型示范,营造农村沼气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农村沼气发展合力。